上海市整体公办录取顺位规则,上海16区具体公办录取顺位规则,弄错极大可能被统筹
上海市整体公办录取顺位规则
1.人户一致,直接对口公办(内部再按年限、产权关系等排序...)
2.人户一致,选择报考民办,但未被录取(内部再按年限、产权关系等排序...)
3.有户口但没房产,直接对口公办。
4.有户口但没房产,选择报考民办,但未被录取。
5.人户分离或居住证,直接对口公办。
6.人户分离或居住证,选择报考民办,但未被录取。
7. 其它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孩子
上海16区具体公办录取顺位规则
黄浦区
全区“五年一户”
入户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名民办
2、人户一致,报名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未报名民办
4、人户分离,报名民办未录取
5、非沪籍,居住证达标满120分、有房产等情况据学校统筹安排
6、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杨浦区
全区“五年一户”
入户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
4、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徐汇区
全区“五年一户”
入户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名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
4、本市集体户籍
5、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
6、非沪籍满120分
7、非沪籍其他情况
8、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静安区
部分学校“五年一户”
入户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2年;
根据历年相关学校《招生》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未报民办
4、人户分离,报民办未录取
5、非沪籍:居住证有积分/房产,随对口学校统筹安排
重要变化:政策几乎无。强调了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和廉住房适龄儿童的入学办法。另外,户籍对口年限要求更严格,说明了: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2年,去年表述为“1年或2年”
长宁区
全区实行“五年一户”
入户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意愿就读本区的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统筹安排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就读。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
4.非沪籍,台湾适龄儿童
5.非沪籍,香港、澳门适龄儿童
6.非沪籍,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7.非沪籍,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携行子女
重要变化:政策几乎无。同样强调了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和廉住房适龄儿童的入学办法。
闵行区
部分学校“五年一户”
入户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
4、人户分离,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
5、人户分离,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
6、非沪籍,有居住证,积分达标的同住子女
7、非沪籍,其他情况
重要变化:政策几乎无。说明了集体户口/廉租房的参照入学。
浦东新区
部分学校“五年一户”
入户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2022年起,部分学校将对入学的适龄儿童设定入户时限要求。
浦东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招办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7、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8、非沪籍其他情况
重点变化:部分学校招生要求更加严格,孩子上产证被列为录取顺位第一档!
嘉定区
部分学校“五年一户”
入户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
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各街镇指导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排序方法,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4、本区廉租房户籍,报民办未录取
7、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重点变化:几乎无。去年开始的五年一户,今年也继续。
宝山区
部分学校“五年一户”
入户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4、人户分离,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6、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重点变化:几乎无。五年一户且迁入直系亲属户籍满5年同等对待,与去年一致。
松江区
逐步推行“五年一户”
入户截止日期:2021年4月23日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居住地房屋产权人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优先)
5、港澳台子女、华侨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
6、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居住地安置房产尚未 办理产证的
7、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8、人户分离,在本区无房产
9、因动迁原因,另行租房居住的
10、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但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
11、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无房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2、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阶段统筹安排进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13、港澳台子女、华侨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本区无居住类房产的。
重点变化:今年松江变化点更大。
本区拟实施“以户籍迁入年限排序”从原先按房产证年限排序调整为按户籍迁入年限排序,政策2024年起正式实施。
普陀区
不实行“五年一户”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7、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8、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9、非沪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重点变化:几乎无。
虹口区
不实行“五年一户”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适龄儿童或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为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
5、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6、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重点变化:几乎无。
青浦区
不实行“五年一户”
录取排序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直系户籍、直系房产。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产。
7.非本市户籍:有直系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居住证办理的时间长的优先。
人户分离细分排序:
1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2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3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4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5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旁系亲属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6其他情况。
重点变化:几乎无。
不实行“五年一户”
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区教育局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自购房及入户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
4、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5、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6、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
7、人户分离,其他情况者。
8、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优先。
9、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达标优先。
10、随迁子女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
11、随迁子女,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
人户分离统筹适用条件
1 持本区户籍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持本区户籍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2 持本区“居住登记回执”且在居住地有房产者:学生本人在本区无户籍但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且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自购房产。
3 持本区户籍或“居住登记回执”而无房产者:学生本人在居住地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及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的“租赁房合同”等,但在居住地学生本人和其直系亲属无自购房产。
重点变化:几乎无。
注意居住地在滨海地区、朱泾镇等招生区域内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小学、初中对口招生入学划片方案实施;居住地在其它镇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升入所在镇小学、初中,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小学、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初中。
奉贤区
不实行“五年一户”
录取排序
1、适龄儿童人户统一,居住地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2 、适龄儿童人户统一,居住地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权。
4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权。
5 、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所有权人为拥有部分所有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所有权人为拥有部分所有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7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且进行人户分离登记满1年。
8 、其他情况。
重点变化:几乎无。
注意完全相同的条件安排顺序以财产证进行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顺序排序。
财产证处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儿童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顺序排序,额满为止。认定终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
崇明区
实行“三年一户”
录取排序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5、其他情况。
重点变化:几乎无。
更后,口袋君还要提醒大家,上海的热门公办小学基本上在人户一致这一档就已经录满,想要在摇号民办后再回优质公办的可能性不大,基本上都会被统筹,当然统筹也是讲究录取排序的。
此外,很多热门学校还要看入户年限,入户时间越早越有优势,因此上海户籍的家长买学区房需趁早!而非沪籍的家长也不要灰心,上海整体的教育资源向均衡化方向发展,特别是2021年出台的一些新政策都将教育资源进行了整体平衡,特别向郊区进行倾斜。一些郊区的学校借助高校、政府扶持优势,未来的发展也非常令人期待,家长们也可以考虑避开大热门,选择一些相对统筹风险小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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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人户
解释:1.民户。2.人家。
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是指达到适合入学年龄接受教育的孩子。